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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公安局长被通报处分、获刑十一年!

LBS
2024-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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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齐鲁石敢当

2023年12月22日,中共山东省委政法委员会“齐鲁石敢当”发布消息,日前,山东省委政法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其中包括: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辉过问案件案。




王辉 资料图

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原党委书记、局长王辉过问案件案 


2010年至2021年,王辉利用担任历城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市中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接受他人请托,在案件办理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王辉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目前,王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因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山东省委政法委要求,坚决扛牢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狠抓《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贯彻落实,聚焦突出问题,坚持刀刃向内,形成强力震慑,切实凝聚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政法干警严格落实“三个规定”、支持政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强大合力,确保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个人简历


王辉,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山东济南人,大学学历,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88年7月至1998年11月,历任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工业北路派出所办事员、科员,刑事警察大队科员、副大队长、三中队中队长;
  • 1998年11月,任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
  • 1999年1月,任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党委委员、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 2000年7月,任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兼刑事警察大队大队长;
  • 2001年8月,任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 2010年8月,任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 2012年7月,任济南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
  • 2019年7月,任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局长;
  • 2019年8月,任济南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 2021年10月19日被查。


来源 | 
齐鲁石敢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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