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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棉花事件,艺人集体解约承担多大后果?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周公观娱 Author 刘彦伶

来源 | 周公观娱


3月24日上午,H&M一则官方声明拉开了已持续两天的“声明战”。其称将 “禁用新疆棉花和相关外包工厂 ”,理由是新疆存在人权问题。该不实言论一石激起千层浪,不仅京东淘宝两大电商的H&M线上店铺即刻遭到下架,其整个国内市场都遭到抵制。

眼尖的网友发现,抵制新疆棉花的品牌远不只H&M一家,包括Nike、Adidas、Converse、Zara等多家参加BCI(Better Cotton Initiative)国际非营利性公益组织的国际品牌都曾发布公告抵制新疆棉花。

国内艺人则完全体现出相反的强硬态度。耐克代言人王一博、谭松韵快速发布终止合作声明,匡威合作艺人白敬亭、欧阳娜娜也明确声明与品牌方停止一切合作,王源、陈奕迅、张艺兴、杨幂、易烊千玺等知名艺人都纷纷宣布与相关品牌停止合作,表示“国家尊严不容侵犯,坚决维护祖国利益”。

众明星相继增援国产商品,与无理抵制新疆棉花的国际品牌解除合作,虽然这一行为得到广大国内消费者支持,但是白纸黑字签署的合作合同,一纸声明就能轻易解除吗?


1

合同约定的“道德条款”


国际品牌在中国市场爆雷并不是第一次。2018年D&G的创始人之一兼设计师Stefano Gabbana卷入严重的辱华风波,包括章子怡、陈坤、木子洋、李冰冰、王俊凯、迪丽热巴、范丞丞、梁靖康等在内的众多明星,纷纷在微博公开发声,表示对D&G的不满,并表示取消出席原定昨晚在上海举办的D&G大型时装秀“The Great Show”。这场大秀最终也因此取消。[1]


与D&G事件相比,这次和品牌合作的艺人多是代言人、品牌挚友,有的甚至与品牌方合作多年,发布声明则需要更大的勇气。

品牌方与艺人形成商业捆绑之后,双方的社会形象无疑都将对对方产生影响。因此,代言合同中往往会设定类似【道德条款】的合同义务,约束一方不得有涉黄赌毒、损害国家利益等影响自身形象之行为,否则面临高额违约金或者将给予守约方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但是,鉴于国际品牌与国内艺人的市场地位差距,艺人话语权并不高,因此,除了一些拥有较高谈判筹码的艺人之外,大多合同只对艺人附加道德义务,对品牌方的约束较少。因此,本次发声明的艺人是否都可以【道德条款】解绑品牌方,还得看合同的具体约定。


2

《民法典》为解约提供新的思路


我国法律遵循合同的“契约严守”原则,在合同期限尚未届满之时,非经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解除合同。

《民法典》下的一般性合同解除条款具有严格的适用要求,既需要一方存在违约行为,还得达到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之严重程度等条件。本次新疆棉花纠纷中,虽然上述国际品牌存在无理抵制国产商品之行为,但是并未违反与艺人的代言合作合同,因此想要依据一般的法定解除条款获得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存在一定困难。

但是,在一般条款之外,今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民法典》第580条为违约方设立了新的单方解除权,旨在解决“合同僵局”问题,可能为本次勇敢发声的艺人提供新的解约支持。


所谓“合同僵局”是指,合同尚未达到解除条件,但是部分当事人仍坚持解除合同,拒绝继续履行或客观无法履行,合同处于实际无进展的僵化状态。显然,合同僵局会导致现有合同价值无法实现,仍然强行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由于一般的法定解除条款仅仅给予守约方单方解除的权利,因此该种情形之下经纪合同的解除可能并不存在合法依据。合同难以解除,艺人亦不配合履行合同,合同处于无实质履行进展的僵化状态。因此,《民法典》第580条对于提出违约方的单方解除权,以打破僵局。

品牌方与艺人合作的根本目的是借助艺人形象促进品牌推广与销售。而本次新疆棉花事件中,相关品牌已经遭到国内消费者的严厉抵制,即使艺人背书也无法挽回,甚至可能因为国内艺人帮助国际品牌推广起到相反的市场效应,更加激起消费者对品牌的反感,合同目的已经无法有效实现。加之艺人一方坚决反对继续合作的情况下,合作合同实际陷入无法推进的僵局状态。

艺人代言合作合同由艺人以自身形象对品牌商品和服务进行推广,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在艺人坚决反对继续合作的情况下,如果直接对艺人人身施以强制,将使违约责任恢复其原始的人身责任性质,与现代社会人格尊重、人身自由保护的基本价值相悖。

当然,最高人民法院还是对第580条第2款的适用设定了前提条件,认为应当参照2019年12月《九民纪要》第48条之规定,违约方起诉解除合同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违约方起诉请求解除合同主观上必须是非恶意的;
二是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对其显失公平;
三是守约方拒绝解除合同违反了诚信原则。

不过总的来说,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依然为艺人依法解约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本次事件无疑为国内合作方敲响了警钟,国际品牌虽然带来丰富的商业资源,但是代言人与品牌形象绑定,艺人形象滑坡会影响品牌声誉,反之亦然。尤其作为全线代言人,艺人方容易被动陷入舆论风波。

除此之外,新疆棉花“一役”也可能在无形之中提升国内艺人话语权,此后的代言合作合同,或许双向平等约束才是常态。


[1] 参见杜哲:《D&G辱华风波,王俊凯和迪丽热巴能否全身而退?》,载《周公观娱》第2018年11月23日期。


-END-

责任编辑 | 吴珊

审核人员 | 张文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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