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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防水挡板的设置是保障地下人防工程安全的第一道屏障

在防台防汛检查中,宝山区检查人员发现宝山区某人防工程3个出入口防水挡板、沙袋等防挡水物资缺失,也未有其他防挡水措施。随后,宝山区国动办执法人员再次赴现场进行了核查,并对管理单位负责人开展了询问调查,当事人对违法行为确认无误,并书面承诺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经查该工程为早期老旧工程,当事人因使用管理不善,工程出入口防水挡板、沙袋等防挡水物资缺失。

鉴于本案违法行为是首次发生,且当事人认错态度积极。宝山区国动办依据《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限期改正。当事人接受处罚后,及时完成了人防工程3个出入口防水挡板的安装,并配齐沙袋等防挡水物资,完善了人防工程防台防汛应急预案。

      《上海市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对公众开放的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地下空间以及其他作为公共活动场所的地下空间,应当设置相应安全设施、设备,并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其完好。同时,明确安全设施、设备包括防水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

防水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的设置是保障地下人防工程安全的第一道屏障。在用人防工程口部设置防水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能有效应对因台风、暴雨、高潮、洪涝、风暴潮等引发的水灾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在用人防工程安全度过汛期,是保护民众生命及财产安全、不可缺失的重要防线。人防工程没有配备必要的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相关责任单位将依法受到处罚,并承担整改责任。

近年来,市区国动办在人防工程综合验收、防台防汛等检查中,多次发现人防工程口部存在“未设置防水挡板”的违法现象,导致人防工程面临着被雨水倒灌等风险,影响了人防工程使用管理安全。市区国动办执法人员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始终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相关责任,积极向当事人宣传国动行业法律法规,以及人防工程时刻处于待命状态和战备状态的防护意义,让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的危害性,在积极整改的基础上,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稿:法规处、宝山区国动办
编辑发布:浦玮
投稿:shmfrmt@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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