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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篇论文被撤,是学术丑闻,还是逼良为娼?

2017-04-26 60万学者已加入 壹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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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壹学者综合编辑整理呈现




近日,学术出版巨头施普林格(Springer)发布声明称,107篇已发表于《肿瘤生物学》(Tumor Biology)的论文,因涉嫌同行评议造假(编造审稿人和同行评审意见)被撤稿。遭撤稿的107篇论文全部来源于中国作者,牵扯国内一百多家高校医院(其中不乏知名大学和三甲医院),另有4家海外大学、医院。

此次撤稿规模之大,创下学术期刊单次撤稿量、单期刊撤稿总量、中国学者遭集体撤稿量的多重纪录。消息一出,众人哗然。

【 撤稿方 】:

旨在清除不良的科学记录。


“论文提交的评审人建议中,使用了评审人的真实姓名,但假冒了其电子邮件地址,这让编辑以为文章发送给了真正的评审人。在我们与真正的评审人进行调查和沟通之后,他们确认并没有对论文做过评审。”施普林格细胞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编辑总监彼得•巴特勒(Peter Butler)参加了此次的调查,他表示:“同行评审流程是保障科研质量、诚信和可重复性的基石之一。我们撤销这些受到影响的论文,旨在清除不良的科学记录。”(《肿瘤生物学》此前规定,论文作者可以向期刊推荐评审其论文的合适专家。)



“此次撤稿事件是2015年撤稿事件的延续。”施普林格•自然出版集团大中华区总裁安诺杰说,此次撤稿是《肿瘤生物学》杂志利用2015年撤稿事件掌握的虚假同行评审信息反查了2012年至2016年发表的所有论文,从而发现这批“问题”论文。


2015年8月,施普林格撤回旗下10个学术期刊已发表的64篇中国作者的论文。被撤论文中出现了不同作者、不同评审人使用相同电子邮箱的情况,论文投稿和回复评审意见是有人在批量操作,并由此确认存在论文发表的“第三方”在弄虚作假。“‘第三方’中介对虚假同行评审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是出版界共同的‘敌人’。”安诺杰说。


【 中国科协喊话 】

出版集团也有责任!


中国科协认为,论文因虚假同行评审问题被撤,应该以适当方式让公众了解撤稿事件中各方主体的责任。作者和“第三方”中介确实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但2015年撤稿事件发生后,出版集团没有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出版集团和期刊编辑存在内控机制不完善、审核把关不严格等问题,理应对此承担责任。


△撤稿发生后,中国科协领导约谈Springer Nature大中华区总裁。


对此,安诺杰承认,出版集团确实存在期刊编辑对评审专家信息、评审专家评审意见审核不严格等问题,正在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完善内控机制。


【 论文被撤的医生说 】:

“保姆把孩子卖了!


从2010年起,某知名医院医师林诚(化名)就开始了投稿的“长征路”。但是一直到2013年,他的论文还是因为语言不过关被拒稿了。终于,着急申请项目的他,最终还是被游走在各个医院的第三方机构业务员吸引住了。


每天,林诚在出诊时经常会遇到的人,除了病人之外,还有四处寻找“商机”的论文第三方机构业务员。与以往不同,这一次,心急如焚的他动了心。


“英文不是我们的母语,我的英文功底不过关,论文需要润色。”于是林诚花了2.4万元,林诚把自己的论文交给了第三方,对方不仅把论文润色得“更像外国人写的了”,还承诺可以帮助发表。



林诚告诉记者,在第三方的价目表上,不同类型的期刊价格不同,“影响因子高的杂志收费更高”。


“幸运”的是,林诚交给第三方的那篇论文,成功发表在《肿瘤生物学》上。“不幸”的是,这篇论文也成了此次被撤下的107篇论文之一。


林诚表示,此次撤稿论文事件定性应该是同行评议造假,不是论文造假,概念不同,性质更不能等同。“我可以保证,论文中的实验数据是真实的。至于第三方找到的论文评审专家,伪造同行评议,这个我完全不知情。”想想这件事,林诚有点无奈,“这就如同,将自己的‘孩子’交给了保姆,结果没有想到,保姆把我的‘孩子’卖了。”



不过,目前,像林诚这样的医生想维权很难。“在论文代投和论文买卖方面,我国目前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关于论文买卖,现在只有教育部的学位论文管理办法中有相关说明,但指的都是学位论文。而且,现在第三方公司都是叫作科技服务公司,我们找不到处罚依据。”中国科协科技工作者道德与权益专门委员会相关人士曾言。


学者点评

熊丙奇:“丑闻考验国内学术界的自净能力


中国科协的回应,很明显弄错了这件事情的重点撤稿事件的重点是,这些被撤稿的中国学者,已经确确实实涉嫌在同行评审中造假,对此,应该严肃追究这些学者的造假责任。中国科协等学术机构以及这些论文被撤学者所在机构如何处理这一事件,将考验中国学术是否还有自净能力,这是比论文被撤更需要关注的问题。


出版机构当然会从连续发生的撤稿事件中反思内部审核机制(撤稿本身就是一种反思),但最根本的问题还是出在学者身上。而对于学者涉嫌造假论文被撤,学术机构不严肃追究学者责任,却去指责出版机构和期刊,这就不仅是学者个体的问题,而是整个学术土壤与生态的问题。接连发生在中国学者身上的大规模论文被撤事件,已然表明我国的学术土壤与生态已经出了大问题。



客观而言,这次大规模撤稿事件,是之前撤稿行动的继续。2015年8月,施普林格宣布撤回旗下10个学术期刊已经发表的64篇论文,这些论文均出自中国作者。之前的2015年3月,英国出版社BMC宣布撤回43篇学术文章,其中41篇出自中国作者。对于撤稿,出版社均给出了“同行评价涉嫌造假”的理由。而在撤稿事件发生后,2015年年底,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具体包括: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这“五不准”很严厉,也表明了中国学术界对学术造假“零容忍”的态度。可是,这和之前有关部门一再宣称要对学术不端“零容忍”一样,对学术抄袭、造假等行为基本没有什么震慑作用。


原因在于,就是遭遇撤稿之后,被撤稿的学者依旧安然无恙,最多被取消课题经费资助,学者所在机构并没有启动对其学术造假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学术处罚。上次论文大规模撤稿事件发生后,只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对23篇受资助涉嫌造假被撤论文的作者做出了取消资助,禁止5年内申报该基金项目的处理,而不见任何被撤稿学者所在机构对这些学者做出处理。也就是说,即便学术造假丑闻闹到国际上,在国内也会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被淡化处理。这是我国学术不端屡禁不止的根源所在。


此外,如果我国学术不扭转功利导向,学术不端只会越演越烈。只看论文发表,而不重视论文本身创新价值的论文评价体系,就是典型的学术行政化评价。要切实推进学术自治,建立并发挥学术共同体的作用。只有学术管理和评价,回归学术本身,才能让学者有学术尊严和学术荣誉意识,我国这么多学者卷入造假,说明很多人已经没有学术声誉和尊严意识,适用于国际学术界的、以学者的学术诚信为基础的同行评审机制,因我国学者的学术诚信缺失而“失灵”。


对于学术去行政化,我国出台的人才发展纲要、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等都已经明确,要建立现代大学制度、现代医院制度和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在这些机构中,要把学术委员会建成最高学术权力机构。而当前,如何处理撤稿事件中的学者,考验着推进学术去行政化改革的诚意。这也将影响到我国学术是融入国家学术环境,还是在自甘堕落中被边缘化,失去公信力与竞争力。


【多位三甲医院院长说】

为进一步了解医疗业内专家的说法,下面呈现多位大型三甲医院院长及业内专家的观点,其中有三家医院的医生涉及本次撤稿风波。



【 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兼附属盛京医院院长   郭启勇  】


学术造假必须唾弃,中国学者和研究者出现造假,有现实的原因,比如语言水平问题、投机取巧心理,以及科研时间等问题。但是,饿了就可以抢东西吗?没有钱就可以偷东西吗?别人的东西能随便拿吗?这件事上,最大的受害人是单位,名誉受害!


但是国外这些出问题的杂志,没有编委会,没有固定编委,要求作者投稿推荐、提供审稿专家,结果代投公司自己虚拟专家,通过编造的邮件地址完成审稿,然后杂志就给刊登!这样的杂志稿费相对来讲也比较高!但是是SCI!国内认它!


【南通大学副校长兼附属医院院长   高建林】


这件事和职称晋升制度有关系,近年来有所改进,但尚未到位,不论医院等级,不论医生特长,过于追求SCI。

这次事件还需要一个观察和甄别的过程。撤稿的原因可能有几种不同情况:


1、例如完全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从内容到投稿都造假,这是最恶劣的情况



2、例如内容是自己完成的,甚至还可能是完成得不错的,但为了省事或提高命中率而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代为投稿,只是第三方采用了造假手段,这些作者责不可恕但还算情有可原


3、例如根据杂志编辑部要求,从该领域已发表的相关文章的作者中推荐评审专家,而这些专家恰巧就是第三方代理机构刻意包装出来的的假专家或假邮箱,论文作者不明实情而躺枪。


当然也还可能有其他状况,这个领域比较复杂。此次涉及到的作者已有人与杂志社联系提出申诉。至于其责任如何,目前尚不宜一概而论,需要进一步调查,应该能有明确的结果。如果确实存在主观造假情况,必须严肃处理,此风不可长,此风不能容。


【南华大学校长助理兼附属二院院长   罗志刚】


这是逼良为娼的结果!

我一直反对医院医务人员搞基础性研究,被大学某些领导认为我缺少高雅基因。所有的评判体系都往这方面靠拢,也没有办法。医生不开刀,写文章可以变成知名专家,所以中国有了一批“口腔”医生,键盘医学教授。



【北京大学肿瘤医院VIP病区主任张晓东】


中国文章遭遇大量被撤稿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对中国的学者带来极其恶劣的影响,致使踏踏实实的研究者投稿困难或被质疑,这反映出三方面的问题。


1、中国文章造假的确存在,以往更严重,现在还比10年前好了很多,这也是中国特色吧,造假者低成本,处罚不严格是大范围造假猖獗的原因之一,连学历都造假何况文章,在国际上已经臭名昭著,也是为什么每年数以亿计的研究经费投入,却并没有多少具有影响力的研究和诺贝尔奖获得者;


2、目前过度依赖SCI文章晋升职称、申请课题等的评价体系也是推波助澜的原因,前几天刚刚吐槽北医系统破格评教授的苛刻条件就是典型。对于二、三线城市的临床医生以SCI文章论英雄的确难度太大,但这又是评价医生和医院的指标,致使很多研究造假是医院集体行为;


3、国外的杂志也是有些过度草木皆兵,不过我们也是理亏,谁让我们有些人作假在先也怨不得人家。我去年发表一篇国外文章,尽管3年前就网站注册但还是伦理证明、知情同意一样不能少,推荐认识的美国知名专家审阅才得以顺利发表。前年与国家CDC合作在nature上发表文章早早就准备好了伦理材料和标本库证书等等,但没有被要,原因是研究的合作者是英国帝国理工大学免疫室主任——我的大学同班同学,看来以后要想发SCI文章需要走“后门”提高信誉了,悲哀呀!悲哀!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廖志林】


高水平的医生不单是普通的治病的医生,而应该是医学科学家、医学教授、医疗技术的创新者。因此,中国一流的医生,一流的医学科学家,要有和国际接轨,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的思想准备、科学准备和理论准备。从这个角度讲,发更多的国际高水平论文,对国内一流医院的医生来讲,很有必要。



但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对所有医生都要求发国际论文,这不现实,必然会导致一些水平不够、研究不深、又想获得更多利益的人不诚实,铤而走险。对此,国家层面,不应在职称等个人利益相关的项目评审中一刀切。


二三流的医学院、基层医院,考核的内容和项目应该和国家医学中心有区别、有侧重。个人层面,诚实是最重要的。没有那样的水平,就不要待在顶级医学院,而且还什么都要拿到手里。放下身段,到基层去,到单纯的不要求科研论文的医院去,做一个一流好医生,没什么不好。至少不会因为造假,为自己埋下终生提心吊胆的地雷。


【第二军医大学海军医学系教授孙学军】


虽然此次撤稿规模大,但仍只是冰山一角,存在类似问题的期刊和论文远远超过这个规模。难道中文期刊就不存在这样的问题,肯定不是,有人说“问题更严重,只是因为少有人去追究”。


【首都医科大学教授李义庭】


人们越来越强调,对医生的评审,不能唯论文而论,主要还是看医术和实践水平。对于临床医务人员,他们确实工作负荷很大,很多人一天就要看几十、上百个病人。在这种情况下,再用文章去考核他们,确实有点强人所难。这样的评审标准本身就不符合实际。


【深圳儿童医院副院长麻晓鹏】


到目前为止我们医院还没有涉及。论文造假肯定是不允许的,科研人员、医务人员弄虚作假这是非常可耻的事情,这不光是道德品质的问题,造假的论文还有误导他人的害处,应该有所惩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附表一:撤稿第一单位及科室分布一览 


附表二:524名涉嫌造假的中国学者姓名、供职机构以及所在科室 

上图源自网易

  

文综合整理自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网易新闻、中国科学报、“一个有点理想的记者”公众号、“知识分子”公众号等。

转载请联系原作者,版权问题请咨询青原(微信ID:xuezheq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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