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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史纵览】民盟的成立(一):统一建国同志会的成立

2016-01-07 中国民主同盟 中国民主同盟

1936年底“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促成了第二次国共合作。国民党被迫接受中共提出的“筑成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并先后于1937年8月和1938年7月成立和召开了国防参议会和国民参政会。1939年冬至1940年春,国民党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坚持一党专政,消灭异己,各党派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

1939年9月,国民参政会一届四次会议在重庆召开。中共和各小党派的参政员联合提出要求政府明令保障抗日党派之合法权利、结束党治、改革政治的提案,最终使参政会作出了“定期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实行宪政”和“全国人民除汉奸外,在法律上其政治地位一律平等”等决议,民主势力取得重大胜利。

各党派领导人和社会贤达认识到,没有联合,就不可能在中国真正实行民主宪政,坚持团结抗日。因此,国民参政会中一些党派领导人如黄炎培、梁漱溟、章伯钧、沈钧儒及社会贤达张澜等,开始酝酿成立国共两党以外的联合政治组织“统一建国同志会”。1939年11月23日,统一建国同志会在重庆召开成立大会,通过了《统一建国同志会信约》和《统一建国同志会简章》主张实施宪政、反对内战等,选举黄炎培、张澜、章伯钧、左舜生、梁漱溟为常务干事,公推黄炎培为主席。蒋介石审查了《信约》、《简章》和名单,以不能成立正式政党为条件,允许统一建国同志会取得合法活动的权利。

统一建国同志会仅有几十名会员,多是参政员。其宗旨为集合各方热心国是之上层人士,共同探讨国事政策,以求意见之统一,促成行动之团结。统一建国同志会的成立密切了国共之外的抗日党派和主张抗日的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在组织上实现了各党派的初步联合,为后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的成立打下了政治上和组织上的基础。按照后来《中国民主政团同盟成立宣言》和《光明报》社论的说法,统一建国同志会是民盟的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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