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安徽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办公室、合肥新闻发布会、辽宁省营口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通报了关于这3例新冠肺炎病例的情况。根据流调结果显示,确诊病例李某某18天内到过3省5市,另外两个确诊病例张某某和吕某均与其有过密切接触,曾同吃同住。
据排查,确诊病例李某某,女,27岁,为江苏省无锡市某某集团员工,主要从事摄影营销培训。李某某于4月26日-5月1日在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停留。4月26日,李某某乘坐航班MF8288从兰州飞往大连,从大连机场前往大连北站,然后乘坐高铁G8043次列车由大连北站去往鲅鱼圈,当晚前往营口市鲅鱼圈区熊岳镇艾居金洋酒店,并入住705房间。4月27日至4月30日,在金色童年摄影基地、熊岳大商汇培训,居住在艾居金洋酒店。5月1日,乘坐高铁G8042次列车由营口鲅鱼圈去往大连北站,后乘坐航班从大连飞往合肥(据初步了解,李某某在大连曾接触入境人员),后直接乘机场大巴前往六安市。5月2日在六安市某某影楼开展培训。5月8日16时,从六安乘坐D3058车次到达合肥南站,随后转乘出租车至肥西县入住某酒店。5月9日至5月13日,均居住于该酒店。5月13日18时许,该患者被转移至合肥市定点医院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