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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国祥当选会长 | 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换届

祝贺👉 律媒智库
2024-08-14

7月4日至5日,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换届大会暨2024年年会在张家港召开。江苏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张家港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邵军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江苏警官学院、省法学会等有关领导出席开幕式。

01

开幕式、换届大会

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欧阳本祺主持开幕式。

邵军民对会议的召开表示祝贺,对与会领导、嘉宾、会议代表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他表示,近年来,张家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一体推进法治张家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获评第四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新探索新时代行政执法的张家港样本”入选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企业合规建设”入选全省法治建设创新项目,公安局法制大队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模范公安单位”称号。

这次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二)》,聚焦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涉企犯罪治理等法治热点开展研讨,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性。张家港将借助本次会议,与各界人士共同探讨法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努力推动全市法学研究工作提质提效,为更高水平建设法治张家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法学会新的更大贡献。

江苏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刘伟报告第三届理事会换届工作筹备情况。

江苏省法学会研究处处长吕复栋宣读了省法学会批复。

经过到会代表的审议,通过了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章程、选举办法和选举工作人员名单。经投票选举,孙国祥教授当选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第三届理事会会长,尹吉、毕晓红、刘伟、刘远、刘蔚文、孙勇、李晓明、欧阳本祺、周国强、蔡道通等(按姓氏笔画排序)10名同志当选副会长,刘伟当选秘书长,孙晋琪等41名同志当选常务理事,张婧仪等109名同志当选理事。

研究会会长孙国祥教授回顾了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分设演变的发展历程,对为刑法研究会作出重要贡献的历任领导、同仁表示感谢。孙国祥教授表示新一届理事会的成立离不开省法学会的指导和支持,新一届理事会的同仁将共同努力,推进我省刑法学研究的高质量发展,为中国式现代化的江苏实践贡献力量。

省法学会会长周继业代表省法学会,向大会的召开以及新当选的刑法学研究会新一届理事会和以孙国祥教授为会长的领导班子表示热烈祝贺!

周继业指出张家港作为全国百强县、经济排头兵,民营经济十分活跃。本次年会以“《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恰逢其时,恰宜其地。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主动适应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回应社会、民营企业家新期待新关切,为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发展壮大贡献力量。

一是坚持从政治上着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研究会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法学研究的生命线,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听党话、跟党走。要把加强思想引领作为研究会工作的保障线,组织带领广大刑事法学法律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与历次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一体学习领悟、融会贯通理解,不断夯实刑事法学研究工作的思想政治基础。要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作为研究会工作的安全线,强化对刑事法学法律研究领域风险隐患的研判,严格对学术年会、研讨座谈、评奖评优等重要活动、重要事项的政治把关,警惕和防范西方错误思潮的侵蚀,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主导权和话语权。

二是坚持从法治上着力,聚焦《刑法修正案(十二)》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要突出修正案的重大修改内容开展研究,阐释好修正案的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通过高质量研究成果,准确贯彻受贿行贿一起查、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惩治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的立法精神,为我省法治建设发挥思想库、智囊团的重要作用。要围绕推进反腐败斗争系统化开展研究,加强对行贿罪从重处罚情形、行贿罪法定刑结构等方面的研究,重点关注单位行贿罪及其他行贿犯罪的刑罚适用标准以及相关疑难问题,为系统治理行贿犯罪,解决“重受贿轻行贿”问题提供智力支持。要聚焦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开展研究,以修正案为契机,对刑法、公司法等相关领域开展交叉研究,促进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民营企业营商行为、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纾解民营企业发展困境、促进民营企业现代化转型,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是坚持从规范上着手,不断强化研究会建设。希望刑法学研究会在新一届理事会领导班子的带领下,按照新修订的《省法学会研究会管理办法》和刚刚通过的研究会新章程,全面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把研究会建设成为江苏刑事法治建设信得过、用得上、靠得住的坚实研究力量。要不断创新优化工作机制,探索建立符合学会组织特点、体现法学专业特色、适应法治建设需要、充满生机活力的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刑法学研究会在资政建言、舆论引导、人才培养、服务实践等方面的功能作用。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争取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的支持与指导,加强与其他地区刑法学研究会之间的学习交流,有效整合各方面力量,不断提升服务科学决策和法治实践的能力水平。要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构建及时选苗、重点扶持、跟踪培养等机制,鼓励和引导更多的青年刑事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为江苏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储备更多新生力量。

02

主旨发言

主旨发言环节由江苏警官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教授刘蔚文主持。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毕晓红《行贿犯罪的修改完善及相关实务争议问题》为题作主题报告;

江苏省公安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周国强《加强执法力度与保护企业权益:公安机关在执行<刑法修正案 (十二)>中的角色与措施 》为题作主题报告;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吴晓敏《<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理解与适用》为题作主题报告;

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周晓东《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治理张家港探索实践》为题作主题报告;

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蔡道通《审慎与谦抑:民营企业背信犯罪认定应当坚持的解释立场》为题作主题报告。 

随后,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赵学武,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李晓明,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尹吉就上述报告开展交流发言。

03

专题研讨

7月5日上午,围绕《刑法修正案(十二)》的理解与适用主题 ,聚焦民营企业背信犯罪罪名的理解与适用问题研究、行贿犯罪的修改与理解适用问题研究、涉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惩治研究等三大单元开展交流研讨。

第一单元主题为“民营企业背信犯罪罪名的理解与适用问题研究”,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孙海燕主持,张家港市公安局茹加亮、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董静驰、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吾采灵、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孙伟伟分别作交流发言,南京大学法学院黄旭巍、江苏警官学院蒋苏淮作与谈。

第二单元主题为“行贿犯罪的修改与理解适用问题研究”,由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梁云宝主持,南京大学法学院马春晓、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祝年玺、沛县人民检察院张庆斌、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傅俊维分别作交流发言,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庄绪龙、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刘涛作与谈。

第三单元主题为“涉民营企业职务犯罪惩治研究”,由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凌波主持,连云港市公安局唐继尧、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史轶晴、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周剑、南京师范大学吕露鹏分别作交流发言,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顾明君、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凌萍萍作与谈。

本次会议由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主办 ,张家港市法学会、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承办。来自全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政法机关、法律服务机构等近200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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