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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书 | 文章辨体(全四册)

古籍编辑室 国家图书馆出版社
2024-09-14

《文章辨体》(全四册)

著者:(明)吴讷 辑  

成品尺寸:185*260mm

出版时间:2024年3月

ISBN:978-7-5013-5393-4

定价:2980元

内容简介

明吴讷所辑《文章辨体》五十卷外集五卷,明嘉靖三十四年(一五五五)刻本。它既是一部著名的诗文总集,也是一部影响深远的文章辨体学著作,主要以宋真德秀《文章正宗》为蓝本,采辑先秦至明代初期诗文约二千五百篇,按照文体分类编录,每种文体前撰有序说简要介绍其特征,后附此种文体的代表作品。其序说简要精炼,偶有妙言,对现今的文学爱好者与研究者有一定参考作用。

《文章辨体》的版本,通行的有《四库全书存目丛书》本(据吉林省图书馆藏明天顺八年刻本影印)及《续修四库全书》本(内集和外集分别据北京大学图书馆和国家图书馆藏明天顺八年刻本影印)。此二书各有漫患处,个别处可互补。此次影印以国家图书馆所藏明嘉靖三十四年刻本底本,品相完好,字迹清晰,版式规整,内容全面,部分文字与天顺刻本不同。为便于读者使用,编者编制了详细的目录,著录篇名和著者。遇篇名与其他文献著录不一致时,依此书题名著录;著者信息均依其名著录;著者不详处,暂付阙如。


辑录者简介

吴讷(一三七二—一四五七),字敏德,号思庵,苏州府常熟(今江苏常熟)人。明永乐年间,因谙熟医学而被举荐至京。洪熙元年(一四二五)任监察御史,宣德间出按浙江、贵州,后任南京左副都御史。正统四年(一四三九)致仕。卒谥文恪。著有《小学集解》《文章辨体》《思庵集》等。

序言


踪凡首都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辞赋学会副会长

中国文选学学会理事

  明吴訥所編之《文章辨體》,既是一部著名的詩文總集,也是一部影響深遠的文章辨體學著作。吴訥(一三七二—一四五七),字敏德,號思庵,蘇州府常熟(今江蘇常熟)人。明永樂年間,因諳熟醫學而被舉薦至京。洪熙元年(一四二五)任監察御史,宣德間出按浙江、貴州,後任南京左副都御史。正統四年(一四三九)致仕。卒謚文恪。著有《小學集解》《文章辨體》《思庵集》等。

  《文章辨體》五十卷《外集》五卷,采輯先秦至明代詩文約二千五百篇,按照文體分類編録。至於該書的文體數量,諸家所言不一。明人徐師曾《文體明辨序》、許學夷《詩源辯體》卷三十六説是五十五體;清永瑢等《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文章辨體》説是五十四體,而《四庫全書總目提要·文體明辨》又説是五十九體,前後不一;今人有五十四體、五十八體、五十九體、六十體諸説。衆説紛紜,令人莫衷一是。究其原因,除了所見版本之差异外,主要在於《文章辨體》卷首既有《總目》,又有詳細的《目録》,二者出現齟齬。仔細比較,發現《總目》粗略,且間有遺漏,(或許爲書商所編)不可從。今依照此次影印的國家圖書館所藏明嘉靖三十四年(一五五五)刻本卷首詳目,并結合“序題”(學術界習稱“序説”,原書彭時序稱“序題”,當從之)和正文情况,認定該書實際上分爲五十八體,如下:

  《正集》:一古歌謡辭、二古賦、三樂府、四古詩、五歌行、六諭告、七璽書、八批答、九詔、十册、十一制、十二誥、十三制策、十四表、十五露布、十六論諫、十七奏疏、十八議、十九彈文、二十檄、二十一書、二十二記、二十三序、二十四論、二十五説、二十六解、二十七辨、二十八原、二十九戒、三十題跋、三十一雜著、三十二箴、三十三銘、三十四頌、三十五贊、三十六七體、三十七問對、三十八傳、三十九行狀、四十謚法、四一十謚議、四十二碑、四十三墓碑、四十四墓碣、四十五墓表、四十六墓誌(包括墓記和埋銘)、四十七誄辭、四十八哀辭、四十九祭文;

  《外集》:五十連珠、五十一判、五十二律賦、五十三律詩、五十四排律、五十五絶句、五十六聯句詩、五十七雜體詩、五十八近代詞曲。

共計五十八體。需要説明的是:一、第五類“歌行”體,于北山校點之《文章辨體序説》、褚斌杰《中國古代文體概論》之附録等,皆將其納入第四類“古詩”之下。今考詳目所列,有“古詩一·四言”“古詩二·五言一”“古詩三·五言二”“古詩四·七言”“歌行”“諭告”“壐書”“批答”等等。顯而可見,由於“古詩”篇數較多,編者將其分爲四言、五言、七言,凡三類,厘爲四卷;而“歌行”則别爲一體,與“古詩”“諭告”“壐書”“批答”等并列。不標“古詩五·歌行”,而直接標“歌行”,説明該體屬一級分類,并非“古詩”之一體。《總目》遺漏“歌行”二字,遂造成後人誤解。明人許學夷《詩源辯體》卷三十六云:“吴敏德《文章辨體》,首古歌謡辭,次古賦,次樂府、古詩、歌行”,將“歌行”與“樂府”“古詩”等并列,所言甚是。二、第四十六類“墓誌”(墓記、埋銘)體,諸家皆視爲三種文體。今考該體之序題,於“墓誌”之下云:“埋銘、墓記,則墓誌异名。”是所謂墓誌、墓記、埋銘,异名同實,當視爲一種文體。又考該書《目録》之體例,一般先標示文體名,再作“序題”,最後列舉篇名。偶有將若干文體合并作“序題”者,以便於比較,但對於所選作品,仍分體列目。例如“説”目下之有“序題”十一行,并釋“説”“解”二體;而“説”下列目二十九篇,“解”下列目四篇,又各自獨立。此處雖將墓碑、墓碣、墓表、墓誌、墓記、埋銘合并作“序題”,但其中“墓碑”之下列目九篇、“墓碣”之下列目二篇、“墓表”之下列目七篇,顯然視爲三種文體;而墓誌、墓記、埋銘却合并一處,列目凡二十八篇,據其格式,亦當爲一種文體。這種文體,吕祖謙《宋文鑑》、程敏政《明文衡》題作“墓誌”,蘇天爵《元文類》、徐師曾《文體明辨》題作“墓誌銘”,皆不曾分爲三目。三、此處所謂五十八體,與褚斌杰之五十八體有别。除了將“歌行”體從“古詩”中抽離,將墓誌、墓記、埋銘合并爲一體外,褚先生所遺漏的“一六論諫”體,今亦加以增補。詳目題爲“論”,與“二四論”重複,今據《總目》和正文改爲“論諫”。

吴訥《文章辨體》一書,充分吸收了前代總集的分類方法和編纂思想而總其大成。該書《凡例》云:

文辭以體制爲先。古文類集今行世者,惟梁《文選》昭明六十卷、姚鉉《唐文粹》一百卷、東萊《宋文鑑》一百五十卷、西山前後《文章正宗》四十四卷、蘇伯脩《元文類》七十卷爲備。然《文粹》《文鑒》《文類》惟載一代之作;《文選》編次無序,如第一卷古賦以《兩都》爲首,而《離騷》反置於後,甚至掦雄《美新》、曹操《九錫文》亦皆收載,不足爲法。獨《文章正宗》義例精密,其類目有四:曰辭命,曰議論,曰叙事,曰詩賦。古今文辭,固無出此四類之外者。然每類之中衆體并出,欲識體而卒難尋考。

這段話反映了吴訥對前代文章總集成就得失的批判性思考,是其編纂《文章辨體》的理論前提。今考吴訥所能見到的前代總集,衹有《文選》與《文苑英華》通選各代之作。其中《文選》分文體爲三十九類,《文苑英華》略有調整,分三十八類,二者皆始於“賦”體,終於“祭文”,垂範後世遠矣。其分體排序,正反映了以“賦”爲文壇正宗的時代風尚,吴氏批評其“編次無序”,實有未當。但二者編纂年代較早,《文選》選文迄於梁代,《文苑英華》迄於五代,不能反映宋元明三代的文學實踐和文體新貌。至於《唐文粹》《宋文鑑》《元文類》三書,文體分類逐漸完備,《宋文鑑》更多至五十八體,爲吴氏取資甚多,但三者僅選録一代之文,缺乏貫通意識。

吴氏最爲激賞的是真德秀《文章正宗》,但該書共分四類,極其粗放,不足爲法。吴氏所繼承的,是真德秀“明義理、切世用”的思想,而不是具體的分類方法。真氏《文章正宗綱目》云:“夫士之於學,所以窮理而致用也。文雖學之一事,要亦不外乎此。故今所輯,以明義理、切世用爲主。其體本乎古,其指近乎經者,然後取焉。否則,辭雖工,亦不録。”吴氏《文章辨體凡例》亦云:“凡文辭,必擇辭理兼備、切於世用者取之。其有可爲法戒而辭未精,或辭甚工而理未瑩,然無害於世教者,間亦收入。至若悖理傷教,及涉淫放怪癖者,雖工弗録。”二者所論,如出一轍。吴氏批評《文選》收録揚雄《劇秦美新》、曹操《九錫文》,就是出於這種“辭理兼備、切於世用”的標準,以爲其“悖理傷教”,違背儒家的基本思想。由於《文章正宗》衹收録“其體本乎古,其指近乎經”的作品,對於後代産生的律賦、律詩、絶句、詞曲等作品一概不録;《文章辨體》將這些駢偶聲律之作一概編入外集,附在全書之末,觀點較《文章正宗》有所改進,但選篇較少,亦表現出鮮明的貴古賤今思想和文體正變觀念。

可見,吴訥《文章辨體》批判地繼承了前代詩文總集的編纂思想和分類方法,他將《文選》《文苑英華》貫通古今的氣魄、《文章正宗》“明義理、切世用”的編纂思想和古今正變觀念,以及《宋文鑑》《元文類》所展示的文體分類方法加以融會、提升,集其菁英,弃其未當,編成了一部思想正統、體制宏大、古今兼收、源流判然的詩文總集。

較之前人,吴訥最大的貢獻,恐怕在於他爲每個體類都撰寫了序題。序題“是明代最有特色、影響最大的批評方式之一” (吴承學:《明代文章總集與文體學——以〈文章辨體〉等三部總集爲中心》,《文學遺産》二〇〇八年第六期),編者通過序題,對每一種文體的淵源流變和文體特色進行闡釋。其實早在晋代,摯虞在編纂《文章流别集》時就曾經對不同文體有過簡要介紹,但已散佚不傳;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亦有關於文體的評説,惜不够系統,且與選文脱節;宋真德秀《文章正宗》分文章爲四體,每體皆有詳細的序題,但僅有四篇,顯然粗略,“欲識體而卒難尋考”。吴訥對五十八種文體進行系統全面的研究,追溯其淵源,分析其特點,辨析其與其他文體的异同,并結合具體作品進行指導,這在文體學史上尚屬第一次,其體例和方法直接影響了徐師曾《文體明辨》、賀復徵《文章辨體彙選》、張溥《漢魏六朝百三家集》等文學總集的編纂,對後世有深遠影響。

不過,吴訥所參考的前代文獻,并不限於以上數種綜合性總集,其所采集的内容,也不限於文體分類一端。試舉一例。元代祝堯編有《古賦辯體》八卷《外集》二卷,是一部專體文學總集,其編纂體例、方法乃至具體篇目都爲吴氏吸收。第一,《古賦辯體》將歷代賦按其時代和體制分爲楚辭體、兩漢體、三國六朝體、唐體、宋體,凡五類;《文章辨體·古賦》分爲七類,前五類照搬《古賦辯體》,然後增加元、國朝(明代)二類。第二,《古賦辯體》爲每一類皆撰寫序題,描述其體制特徵;《文章辨體·古賦》前五類每一類皆引録祝堯論述,幾乎照抄。第三,《文章辨體·古賦》的選篇大都來自《古賦辯體》。該書先秦至宋代部分選賦七十九篇,其中有七十四篇取自《古賦辯體》,占總數的百分之九十四,具體篇目與順序大都依從祝氏。所增補者,不外漢高祖《鴻鵠歌》、蘇軾《服胡麻賦》、朱熹《感春賦》《空同賦》《虞帝廟樂歌詞》數篇而已。需要説明的是,吴訥將《古賦辯體》外集中所收“賦家流别”之作也收入正集,標明“附録”,另外在《文章辨體·外集》“律賦”體下選録三篇律賦作品,説明其雖然接受了真德秀、祝堯等人的古今正變觀念,但也没有完全忽略律賦的存在。

《文章辨體》是明代文體學的開拓之作,直接影響了有明一代的文章辨體之風。徐師曾在《文體明辨序》中説:“(本書)大抵以同郡常熟吴文恪公訥所纂《文章辨體》爲主而損益之。《辨體》爲類五十,今《明辨》百有一;《辨體》外集爲類五,今《明辨》附録二十有六。”可見《文體明辨》是在吴訥《文章辨體》基礎上加以調整、擴充而成的一部文章總集,其文體增至一百二十七類。《文章辨體》分爲正集、外集,《文體明辨》則分爲正編、附録,皆持有文體學的古今正變觀念。至明末賀復徵編《文章辨體彙選》一書,分體更多達一百三十二類。二者分類加廣,但皆對每種文體撰有序題,體例直承吴氏。而《文章辨體》的序題,更成爲明清文人反復徵引的經典,除了徐師曾、賀復徵之外,明程敏政《明文衡》卷五十六,唐順之《稗編》卷七十三、卷七十五,清吴楚材《强識略》卷十九皆有引録,大型類書《古今圖書集成》《淵鑑類函》的“文學部”亦反復加以徵引。儘管《文章辨體》亦有缺陷,如對於唐代以來的律賦、律詩、絶句、詞曲、通俗文學等存有偏見,分類亦偶有蕪雜、失當之處,但其對中國文體學發展的貢獻是十分突出的,許多真知灼見直到今天仍有參考價值。

爲便於讀者使用,此次影印編製了詳細的目録,著録篇名和著者。遇篇名與其他文獻著録不一致時,依此書題名著録;著者信息均依其名著録;著者不詳處,暫付闕如。

二〇二四年一月

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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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目録


第一册

文章辨體序三

文章辨體凡例九

諸儒總論作文法一三

總目二七

卷一古歌謡辭一三一

卷二古賦一一四五

卷三古賦二二〇一

卷四古賦三二五五

卷五古賦四二九五

卷六樂府一三三三

卷七樂府二三七三

卷八樂府三四

卷九樂府四四二一

卷十古詩一四六九

卷十一古詩二四九一

卷十二古詩三五三七


第二册

卷十三古詩四一

卷十四歌行三一

卷十五諭告八五

璽書九九

批答一

卷十六詔一一三

卷十七册一四七

制一五四

誥一五六

卷十八制策一六五

卷十九表一九五

附録 露布二一七

卷二十論諫二二五

卷二十一奏疏一二六一

卷二十二奏疏二二九三

卷二十三奏疏三三四七

卷二十四議三九七

卷二十五彈文四二九

檄四三五

卷二十六書一四四五

卷二十七書二四八七

卷二十八書三五一三


第三册

卷二十九記一一

卷三十記二三三

卷三十一記三七九

卷三十二序一一五七

卷三十三序二一八九

卷三十四序三二四七

卷三十五論一三一三

卷三十六論二三三七

卷三十七説三九一

解四二

卷三十八辨四二九

卷三十九原四四七

戒四七七

卷四十題跋四八七

卷四十一雜著五三五

卷四十二箴五六九

銘五八六


第四册

卷四十三頌一

贊一八

卷四十四七體四五

問對八六

卷四十五傳一一三

行狀一四二

卷四十六謚法一五三

謚議一六二

卷四十七碑一七九

卷四十八墓碑二一五

墓碣二五九

墓表二六一

卷四十九墓誌墓記埋銘二七九

卷五十誄辭三三一

哀辭三三三

祭文三四三

文章辨體外集三六三

卷一連珠三八七

判三九六

律賦三九八

卷二律詩一四

卷三律詩二四三三

排律四七八

卷四絶句四九五

聯句詩五三六

雜體詩五四五

卷五近代詞曲五五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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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来源:国家图书馆出版社古籍编辑室
供稿 | 苗文叶  编辑 | 王自晨监制 | 张颀

审核 | 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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