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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庞输了,不过是再次证明了法国和英国的差距

2017-05-15 天哥 历史之瞳

前言

法国大选,全世界媒体不遗余力地把勒庞描绘成极右,甚至是纳粹。这个世界左得离谱啊,看看勒庞的政治纲领:

法国人优先,严控移民。难道一个国家不是首先对自己的国民负责吗?难道应当像奥巴马默克尔那样声称无条件对地球负责、对穷人负责、对难民负责?奥巴马靠举债送福利收买人心,给川普留下了一堆烂摊子;默克尔不顾国民利益接纳百万难民,给德国留下定时炸弹。假大空的道德优越感,已经成了世界流行病。

认真对待伊斯兰的威胁。难道面对一个超越国家、民族认同的、破坏社会法治的意识形态,装作没有看见吗?看看法国国歌中的港口城市马赛,法国人自豪的文化融合成果在哪里?法国男人除了优雅地搬家撤退,其自信和勇敢去哪里了?

退出欧盟,退出欧元区。这难道不是一个主权国家的权力吗?欧洲并非天下大同,英国、西欧、中欧、东欧,真正的差距不在于经济水平,而在于文化传统、社会结构和法治水平。二战后欧盟的成立,原意是为了欧洲的和平与繁荣,非常美好的愿望,也确实在短期内实现了部分目标。但欧洲的精英创立欧盟时本来就存在悖论,欧洲各国本身大政府病严重,再建立欧盟这个超级大政府,意味着什么?创造财富的队伍基数不变,来分钱来监管的人越来越多,欧盟可能成为带领欧洲前行的白马骑士吗?当然不可能。超级大政府注定要和繁荣相背离,繁荣没有了,和平从哪里来?

任何官僚机构成立,就注定有维护自身存在和扩大利益的诉求。《欧盟宪法条约》明确规定欧元区不得救市,但欧盟政客发现不救市欧元就将不保之后,条约就被抛之脑后了。为了存在而存在,已经注定了日后欧盟和欧元的命运。有理由相信,欧盟这个超级利维坦将成为压倒欧洲的最关键的一根稻草。面对欧盟泥潭英国人勇于自救,法国只有一个女人敢挺身而出说真话。当然,依靠女人拯救,这个也是法国的光荣传统。

勒庞仅仅用社会安全的话题,第一轮投票就获得了1/4法国人的支持,这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勒庞第二轮竞选失败的原因,在于她缺乏有效的经济政策。勒庞的左派大政府高福利理念,明显已经不可持续,看看上届总统奥德朗的民意支持率一直在不断下滑就知道民心所向。社会福利制度需要改革,要给企业增加活力,要创造就业,这已经是法国社会的共识。

马克龙一开始只是打着“改变”的口号,并没有明确的政治和经济理念,他后来理解了民意的诉求,果断吸收了中右派菲永的经济理念,维稳的政治+改革的经济,左右逢源,这就是投机分子的聪明之处,可以说是法国版的奥巴马。

经济政策是二次投票中勒庞失败、马克龙获胜的关键因素,但勒庞依然获得了1/3的支持率。

 

经济和政治会相互影响,但经济主要是政治的结果。勒庞输了,法国错过了一个纠错的机会,继续在向着末路,一路狂奔。 

马克龙当选后机会并不多,其挺欧盟、亲德国、全球化的政治理念和经济政策完全是背离的,在支持欧盟超级政府的前提下,很难实现法国减小政府减小福利的经济改革,世上谁能够扯着自己的头发让自己离开地球表面呢?

如果勒庞上台,至少能够提升社会法治水平、增进国家认同和改善人们的安全感,为将来法国深层次的社会改革做一些铺垫。

勒庞输了,因为她不是特蕾莎。

勒庞输了,因为法国不是英国。


西欧作为全球现代文明的发源地,很多人以为欧洲文明是一个标准模式,其实有着巨大的分野,社会发展路线可以简单分为英国的海洋分权共和模式和法国的大陆集权民主模式。

英国人从工业革命后一骑绝尘,属于引领者。

法国人从路易十四和拿破仑的巅峰岁月滑落,一路紧追,法国大革命,革命一次,复辟一次。革命的目的没有达到,便再革命一次,再复辟一次,一直到现在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法国人明显已经沦为英国人的跟班。后面的二战,法国人在几周内就毫无纠结地向纳粹德国投降了。那些最勇敢的法国人,他们坐着危险并且超重的小船,横渡了英吉利海峡,回来后还剃了女人的头发!法国人现在引起为豪的,凡尔赛宫、拿破仑法典等,大都是专制年代的产物。骄傲的法兰西,始终是西欧的二流国家。

浪漫的法国人总是输给严谨的英国人,为什么?




法国和英国有什么不一样?

现代文明源于欧洲,比较一下英国法国是很有意思的事情,可以帮助理清历史的脉络,建立思维的整体框架,看明白文明的走向。


一、发展路线不同

法国和英国的差异,代表世界文明进化的不同路线和层次

先作个非常简单的描述:

英国路线:古希腊--古罗马--封建制--1215大宪章--1689权利法案--(1787美国宪法)

法国路线:古希腊--古罗马--集权制--1789法国大革命--复辟--革命--复辟--革命--

根据地缘政治学说的看法,英国因为地处孤岛,不易受到外部攻击,可免受欧洲大陆冲突波及。另外,作为孤岛对常备军的需求少,国王控制的军事力量薄弱,人民不容易受到武力威胁,这使得英国得以保留了相当程度的封建制,法律体系得以传承,免受欧洲大陆的大一统集权之苦,为后面逐步限制国王权力奠定了基础。

根据王从圣先生的研究,宪政制度能够在英国产生有赖于英国传统习惯中丰富的妥协因素:中世纪的分封制度本身接近契约关系;继承制度和婚姻关系在扩张领土上的广泛应用也是妥协的产物。更关键的制约因素是盎格鲁—萨克逊的贤人会议传统、教会的制约和习惯法的限制使得国王几乎从来都没有演变为东方式的完全不受限制的专制君主。克伦威尔在内战后借助议会军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使得英国人充分认识到,通过圣洁的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比传统君主制度危害更大。丰富的妥协和制约经验,以及对革命和革命建立起来的专制统治危害的认识使英国人更倾向于采用渐进妥协的方式完成政治变革。

法国是不断革命型宪政的典型。法国是英国的近邻,饱受专制之苦的法国人对英国的宪政真是羡慕之极。然而,从一个非宪政国家过渡为宪政制度通常要经过社会革命,乃至暴力革命,原因在于这些非宪政国家有着与宪政难以共存的政治传统社会结构。宪政无法在专制传统的社会结构上建立起来,人们也无法等待整个国家通过渐进来实现这一过渡。人们既然已经认识到了民主宪政的优点就想一下子实现民主宪政,于是社会革命甚至暴力革命就不可避免了。法国通过革命来实现宪政。然而革命只能建立宪政体制,却不能使宪政很好地运行下去。吉伦特党专政、雅各宾党专政、热月党政权、拿破仑第一、第三帝国、波旁复辟王朝、奥尔良王朝、共和国……。革命在法国建立了一个又一个宪政体制,随后又被一个又一个革命抛弃了。革命成了癖好,法国陷入了灾难性的政治动荡之中。通常来说,国家在长期的政治动荡以后需要建立一个新型的专制制度以恢复政治秩序。法国民主的最终落成是在镇压了极端势力——巴黎公社以后建立起来的,也就是说,法国民主是镇压了暴力革命后各派政治势力的妥协。


一个良好的社会模式,就是可以复制。英国人,在全世界撒播文明的种子,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美国、日本、新加坡,都是英国路线的接班人。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是最标准的复制,既没有罗伯斯比尔、格瓦拉,也没有拿破仑和华盛顿,整个历史没有丝毫波澜壮阔,完全平淡无奇,但二国政治清明、经济富足、人民安宁。而美国更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成为英国模式的升级版,接过英国的旗子,领跑世界文明。看下法国人的殖民地,越南、柬埔寨、叙利亚、黎巴嫩、摩洛哥、阿尔及利亚、突尼斯,大都处于落后混乱中。

法国大革命其实是失败的社会转型路线,对乌托邦的向往,也许是人类的通病,人们总是希望找到一个完美的社会建设方案,然后通过感情冲动和纸上谈兵的方法快速解决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法国革命标榜“自由、平等、博爱”、“民主”这些美好愿景,却忘记了人的责任和义务,实质上是推崇国家主义、暴力、强制平等和反教权主义。但因为种种原因,法国人失败的路线给披上了某种浪漫主义的光环,以法国为出发点,欧洲大陆成为当代乌托邦主义的发源地,传送到世界各地。无论以前的德国、苏联,还是现在的委内瑞拉、古巴,还在走着法国人曾经走过的老路。

现在的白左,本质上是法国大革命思维的再一次沉渣泛起。

良好的制度不可能依据教科书上的标准理论,凭着想象和激情而建立。一个国家能否走向宪政文明,是很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二、法律体系不同

无论英国还是法国,都有类似的法治原则:第一,任何事件都必须依法而行。政府行为必须有立法授权;第二,政府必须是根据公认的,限制自由裁量权的一整套规则和原则办事;第三,对政府行为是否合法的争议应当由完全独立于行政之外的法官裁决;第四,法律必须平等地对待政府和公民。从中可以看出,法治原则的核心是“限制政府权力”。

英国属于普通法系,判例法case law,非制定之法,即作为判例的先例对其后的案件具有法律约束力,下级法庭必须遵从上级法庭以往的判例,同级的法官判例没有必然约束力,但一般会互相参考。

普通法系中“程序优于权利”的原则,在程序正义的基础上实现实质正义。普通法系的法官在审判中表现得较为超脱,他们在案件的开始阶段对案情一无所知,必须在审理过程中了解,因而当事人及其律师就必须发挥主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在普通法系的国家,比较普遍的观点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获得真实情况的最好办法是让当事人辩论出真实的情况,而法官则只是充当法庭规则的监督者的角色,即“对抗制”的诉讼。在实行普通法系的国家中,法律制度与理论的发展实质上靠的是一个个案例的推动。某种意义上,普通法是由法官与律师共同创造的。

法国属于,源于《罗马法》,是成文法系,其法律以成文法即制定法的方式存在。法官只能根据法典审判。

大陆法系以民法为基础。「公法」与「私法」分得极为清晰,对个人权利与公共权利均有约束规定。同普通法系相比,其一大特点是具有系统的民法体系,所以大陆法系又称民法(Civil)法系。大陆法系的法官更加官僚化,法官有义务提问、告知、鼓励和劝导当事人、律师和证人,以便从他们那里获得全部真实情况,避免当事人的过失导致败诉。某种意义上,大陆法系国家对于诉讼的进行和证据的调查皆以法院为主,法官是以积极审判者的形象主持法庭审理。

欧盟成立以后,官员的主要工作就是在不停地制造各种法律法规和办事流程。这个和英国的普通法传统产生了冲突。


历史上,普通法在对抗国王寻求绝对权力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当查理 52 30353 52 15792 0 0 2645 0 0:00:11 0:00:05 0:00:06 2974一世极力向法国靠拢、不把议会放在眼里、甚至解散议会的时候,普通法的高度适应性展现出来,各级法院和法官,仍然努力依据习惯法的原则,尽到司法之职。

普通法系更加平等、安全和公正。相比大陆法系,人们相信普通法可以更好地保护个人自由、私有财产、契约自由,抵抗以国家之名的经济管控。事实上,全世界的大公司都愿意把交易放在普通法国家,全世界的富豪都愿意把资产放在普通法国家,大家可以看到香港超人李嘉诚、俄罗斯富豪、中东王子的共同选择。

普通法系有更好的弹性度和生命力。普通法系依据传统和法治原则得以长期稳定实施,大陆法系的主要工作就是不断制定规则。英国没有标准形式的宪法,通常认为《大宪章》和《权利法案》起着类似宪法的作用,那已经传承了700多年了。同属普通法系的美国宪法,历经200多年,也在实践中不断丰富,但依然保持原样。对比一下法国,从第一共和国到第五共和国,不断革命,不断修改宪法,法治系统的稳定性和适应性有明显差距。

在华人为主体的几个社会中,实施普通法系的新加坡和香港,即使在民主选举受限制的情况下,它们的经济发达程度和文明水平,都要超过典型大陆法系的台湾地区。


三、宗教传统不同

宗教在社会变革的过程中,起着多重角色的作用。这方面的研究非常丰富,最重要的仍然是100年前马克斯韦伯写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他认为现代文明发展有一个重要基石,就是新教道德观。法治塑造社会秩序,新教道德观塑造个体精神。

建筑代表内涵

宗教方面,法国和英国差异很大。英国国教是宗教改革中脱离出来的民族教会,属于新教的范畴,虽然很多方面与天主教相似或者相同,但它不算天主教,它不承认罗马教会,认为英国国王是教宗。法国人主体是天主教。


新教

天主教

劳动观

人人平等,勤劳奉献

每个人的劳动都是荣耀上帝的途径与表现

劳动既是上帝的旨意,又是人对上帝应尽的义务 

鄙视世俗世界的经济活动

工商业者是第三阶级

职业观

职业平等

职业的劳动是顺服上帝的外在表现。人在社会里根据自己的社会身份完成他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是人的职责。

鄙视世俗世界职业,毫无信仰价值。

追求来世

财富观

财富无善恶

上帝是财富的所有者,上帝只是把财富托付给人管理。

人活着应该为了上帝而努力创造财富、保管财富、使用财富。

财富是罪恶的

但教会有特权

享乐观

理性的禁欲主义

不反对享乐活动,反对浪费与奢侈,反对只将金钱用于满足个人私欲。鼓励把财富用于发展经济,用于慈善,用于满足社会的需求。

抑制欲望,禁止欲望

追求来世

和新教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不同,历史学界比较认同的观点,是法国向现代化转型的100多年间,天主教严重的等级专制问题阻碍了法国社会的进步。后来法国人一次又一次的革命过程中,对宗教的看法又走过头,演变成比较激进的反教权主义,被废黜的天主教,成为革命的历史敌人。而天主教教义本身包含的自律要求,群体的精神诉求,文化传承也同时一并被法国人抛弃了。

法国式的政教分离,事实上变成了对天主教的严格限制打压。宗教的需求是人类天然的需求,有人的地方就有政治,所以宗教本身就是社会政治的一部分,怎么能够与政治完全隔离?在法国,和平的宗教被压制被讽刺,各类激进思想野蛮生长,这可能是法国成为近代激进主义主要发源地的重要诱因,一直延续到今天。最近的例子,就是《查理周刊》的悲剧,这是披着宗教外衣的激进主义在向社会示威

这有点类似于禁枪的悖论。如果持枪是维护公民安全的必须手段,那么官方的禁枪法案,只能禁止守法公民的持枪,而歹徒总有办法搞到枪。禁枪的初衷,是为了改善治安,却造就了违法者的特权,最后导致治安的恶化。在美国自由持枪的地区,总体治安好于枪支严格管制的区。美国网友有个最形象的例子,歹徒想出门去搞点儿钱,出门左拐是完全禁了枪的伊利诺伊州的莫顿格罗夫(Morton Grove,IL),出门右拐是每家必须有枪的乔治亚州的肯尼索(Kennesaw, GA)。罪犯会去哪里呢?不用问,绝大部分脑子没坏的罪犯会去无枪区,不管罪犯自己有没有黑枪。肯尼索人不需要拔枪开枪,枪的作用已经体现了,三十几年来两个城市犯罪率的变化也完全证明了这一点。

政教分离,比较恰当的理解,是实现信仰自由,“让各宗教自由竞争”。

从各个宗教比较来看,和平的宗教都包含道德自律之道。新教不仅包含道德自律之道,更包含着社会繁荣之道。勤劳认真、积极进取、理智节俭、实现繁荣成为新教徒的美德。近500年的数据显示,新教国家从17世纪后半叶全面超越天主教国家,欧洲新教国家的人均GDP普遍比天主教国家高35%以上。

如果拿美国作为例子,那么新教的影响和意义更加重大,这也是美国能够超越英国的一个重要因素,在此不作展开。


问题:为什么日本不是新教国家,也能够成为发达国家?

答:美国二战后占领日本,强制日本建立宪政制度,日本成长为亚洲唯一的发达国家。日本有很多条件,比如岛国、封建制传统、单一民族、学习性好、服从性好,比较适合移值优秀的制度。但是,日本在可见的将来没有可能性超越美国,而美国可以传承并超越英国的文明水平。这里面的差异,主要就在于新教的影响因素。


问题:宗教是人类天然的需求吗?

答:是的。就算是自称没有宗教传统的中国,也有儒教(良知论)之说,人们信仰的是道德良心。另外,很多人把中国落后的原因归结到儒家的身上,这是某种程度上的文化决定论,儒家之说里面包含的人性温暖和道德光辉,完全可以和现代宪政文明兼容。彻底否定传统文化并不可取,打个比方,出生在哪里我们无法决定,只能坦然接受,但我们应当知道自己从哪里来,和到哪里去。


四、理念不同

简单说,英国人是从个人到集体,法国人是从集体到个人。

作个简单对比  


英国

法国

代表思想家

洛克

卢梭

关于私产

保护私产,私产是政治自由和平等的保证

否定私产,财产平等。公众的权利压倒个人的产权

政治权利

通过保护私产实现

通过财产民主而实现

权力来源

人的权利

人民权力

民主与共和

共和优先

民主优先

权力形式

分权

集权

自由

个人争取

国家赋予


政府

有限政府

大政府

税收

低税率

高税率

福利

基本福利

高福利

英国人有句话:“政治是地方的”,非常生动地形容了英国人的思维方式,就是反中心化。在英国,一个教区形成了一个独立的市政单元,几乎相当于一个民主共和国,构成英国法治基石的共和元素在地方得以完全呈现。

前面提到的普通法系,法律存在于一个一个的具体案例中,自下而上在人民中形成,而非由政权机构施加在人民身上,换言之,无论法官还是政治家都无权改变法律。法国人正好相反,法律由政府起草,然后适用于具体案例。

一个是为了人,一个是为了“人民”。洛克的目标是人的自由,卢梭的目标是人的平等。卢梭那些话太拗口,简单点就是“打土豪,分田地”。但是没有人的自由,人的平等最后就变成奴隶的平等。无论用多么高大上的词汇包装,比如“自由、平等、博爱”比如“民主”,正如1918年11月11日法国政治家乔治克雷蒙梭所说:“法兰西,昨日是上帝的战士,今天是自由的战士,明天将永远是理想的战士。”迄今为止,无论从理论还是实践,法国式的自由只存在于其浪漫主义的空想理论中。

在人民主权的光辉旗帜下,当法国式的超级大政府为公民包办一切,实施从出生到死亡的高福利时候,其实也剥夺了个人独立生存的能力。一位法国人坦承:“我们从小就享受自由,却从不知道如何捍卫自由”。这正是法国的困境,也是欧洲的困境。

高税收,工作就没有价值。

高福利,劳动就没有意义。

没有了劳动,不需要付出,人生就没有意义。

大政府高福利犹如吸毒,大家都知道不可持续,但吸毒容易戒毒难。美国政府的负债是由子孙来偿还,但法国人生育率如此之低连子孙都没有。“我死之后,哪管洪水滔天”,成为法国人的普遍心理。

垂死的法兰西,第六共和国何时到来?



小结

世界的问题都出在欧洲大陆,而解决方案都来自于英国。

英国人的成功,在于新教传统、在于实现个体自由基础上的社会治理。

法国人的悲剧,源于对民主的追求,将多数人统治置于个体自由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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