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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CLSCI民商法论文五强院校盘点

青法平台 青苗法鸣 2020-10-01




根据青苗法鸣《2019年23所法学院校CLSCI论文大盘点》的总结,我们统计出了民商法领域CLSCI发文的五强院校,分别是: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文将立足于所搜集的各校论文目次,对五强院校的发文概况、整体实力进行述评,以供读者参考。



需要注意的是:

1.有两位作者的合著文章,只将其统计到第一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名下,避免重复统计,但外籍作者为第一作者的除外,那么将统计排名最靠前的国内学者。


2.对于独著文章作者,分别标注了两个以上的单位,那么只将该文章统计到第一单位名下,避免重复统计。


3.对于跨多个单位兼职的学者,只统计其在上述23所单位的发文情况。如杨立新教授以“天津大学法学院”名义发表的文章不在本次统计范围内。总体而言,上述情况较少,一般不影响整体分析结果,但特此说明,避免读者误解。


4.由于种种原因,恐遗漏或误统极少量的论文,提请读者理解与包容,本文相关整理分析仅供参考。


5.我们今年仍按传统法学二级学科的分类方法,对各学科的发文情况进行了整理。但二级学科交叉、融合以及社会问题的综合性趋势愈加明显,因此,很多论文只能依据其主要方面进行归类,不够精准之处,提请作者理解与包容。


6.本文所称“高产作者”,与2019年22所法学院校CLSCI论文高产作者盘点一文有所不同,指的是本年度在CLSCI期刊上发文三篇及以上的学者。


一、各校盘点


第一名  中国人民大学(37)


从作者来看,本年度中国人民大学的37篇民商法论文共有16名作者,分布较为集中,人均发文量名列前茅。其中副教授以上比例达62.5%,但贡献了81.08%的论文,不乏一些已经成名已久但仍努力耕耘的大家。尤其是王利明教授和高圣平教授分别以9篇和8篇位列高产作者论文数第一和第二,引领人大民商法论文高居榜首。相比之下,该校青年学者的表现也较为亮眼,该校未取得高级职称的青年作者占比37.5%,已经在本文所盘点五强院校中位列靠前。综合来看,该校的学术底蕴以及发展潜力均十分可观。


从内容上看,37篇论文中有13篇直接与《民法典》编纂进程有关,其中只有一篇是关于已生效的《民法总则》,其余12篇均涉及《民法典》分编草案以及《民法典》编纂对中国民法发展的整体展望,占比32.43%。由此可以看出,作为2019年CLSCI民商法论文“扛把子”的人大法学院更加关注未来的立法导向,具有宏观视野和人文关怀。以及,由于高圣平教授极具特色的研究领域,人大民商法论文中出现了约6篇关注土地法结合《民法典》分编的论文,在所有院校中实属罕见。不过,涉及商法的文章所占比重较小,学科发展较为不均衡。


第二名  中国政法大学(36)


本年度中国政法大学36篇民商法论文共有25位第一作者,分布较为分散,其中李建伟、李永军两位学者分别以6篇、4篇论文跻身高产作者前列。从内容来看,36篇论文中有13篇与《民法典》总则及分编直接相关,占比36.11%;内容较为广泛,既有对《民法总则》中有关民事主体、法律行为、代理等重点规则的评析,也有对《民法典》总则与分编、分编之间、《民法典》与单行法之间体系的研究,还有对分编中具体问题如雇佣合同、担保物权等制度的设计。但是,该校学者也在民法基本问题上发力,讨论了彩礼返还、抗辩权、生命权等传统问题。商法论文占比约27.78%,发展较为均衡。


第三名  清华大学(29)

本年度清华大学29篇文章共有18位作者,其中崔建远、梁上上、程啸三位学者均贡献了较为可观的发文量,分别为4篇、4篇、3篇。值得注意的是,清华大学的自发率达到了15%以上,并且“三大刊”论文数量也偏少。


从内容上看,清华民商法论文体现了“民商并重”的趋势,商法论文约占37.93%,在本文所盘点的五所院校中首屈一指。其中公司法论文所占比例较高,尤其是出现了4篇关注中日公司法比较的专题论文,这与当年清华大学法学院与东京大学法学院联合召开的第十届中日公司法制研究会紧密相关。此外,清华学者们同样表现了对民法典分编编纂的制度展望,但与其他院校相比比重较低,仅占17.24%;较为关注实证法和典型案例,侧重法条、司法解释的评析和实证研究,体现了清华学者关注现实、实事求是的作风。


第四名  西南政法大学(17)


从作者来看,西南政法大学17篇论文共有14位第一作者,分布分散;因此西政本年度高产作者偏少,较为突出的仅有发表3篇论文的张力教授。值得一提的是,西政民商法领域未取得高级职称的青年学者贡献了占比35.39%的发文量,该校青年学者的学术实力可见一斑。此外,西政民商法今年在“三大刊”上发表3篇文章,占比17.65%,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成绩。


从内容上看,西政民商法论文重点关注现实生活中的热点问题,如区块链系统、人工智能与隐私保护、互联网环境下的企业责任等,但与其他院校相比对于立法热点如《民法典》总则及分编关注较少;同时兼顾传统理论问题,如被遗忘权、一般人格权等等。


第五名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6)

本年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16篇论文共有9名作者,其中副教授及以上占比77.78%,但是2位未取得高级职称的青年学者共贡献了5篇论文,占比31.25%,可见该校学术“青椒”们的潜力之大。


从范围上来看,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16篇论文分布较为均匀,既有对新法(如《民法总则》)的反思和总结,也有对未来立法的展望(如对人格权编的评析);既有对基础问题的重构和再造(如债务加入和保证的关系),也有对新环境新问题的思考(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义务)。但总的来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学者们较为关注民法总则中的问题尤其是代理,关于代理的论文占比31.25%,这也许与高产作者较为偏向的研究领域有关。


二、整体盘点


经2019年23所法学院校CLSCI论文大盘点统计,23所法学院校所发民商法论文共计约260篇,而本文所盘点的民商法论文前五强就已经超过了总数的一半,尤其是位于京城的前三强(人大、法大、清华)的发文量远远超过排后位的院校,可见民商法学资源集中程度之强。在五强中,传统的“五院四系”占了四个名额,可见传统名校依仗深厚的底蕴,仍然可以淡然面对新兴法学院的冲击。但是清华作为异军突起的985高校势头极猛,几乎以两倍的发文量超过了五强中的两所老牌五院,也值得老牌院校深思。


那么在本号所盘点的23所院校中,为何这五所院校的民商法论文发文量能够独领风骚?笔者总结出以下特点:


  1. 高产作者数量多、产量高。可以看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中两位超高产学者(王利明、高圣平)以一己之力拉动了本校民商法领域接近50%的发文量;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几位高产作者也是表现不俗,为本校占据民商法论文五强提供了有力支撑。与2019年22所法学院校CLSCI论文高产作者盘点一文相结合可以看出,民商法领域的高产作者所在的法学院均有较为出色的发文表现,这一现象足以引人深思。


  2. 学者人数多、力量强,学科发展受到重视。典型可见西南政法大学的表现,在本校最高产的学者表现并不十分突出时,鉴于本校民商法学院学者人数多,即使人均一至二篇,也能够使本校跻身民商法论文五强之列。


总体来看,我们认为2019年CLSCI民商法论文五强院校的表现呈现出如下共性:


  1. 密切关注立法动态,紧跟新法新变化。五强院校均有相当比例的论文对已出台的《民法总则》进行评析和反思,同时关注《民法典》分编的编纂进程;既有对草案中具体制度的讨论,也有对分编总体编排的设想,还有对《民法典》分编以及其他特别法关系(如商法、土地法、知识产权法、法律适用法等)的研究。由此可见,即将出台的《民法典》对民商法学界产生了极大影响,我们预计在《民法典》出台的当年,这股“法典热”还将持续升温。


  2.  研究热点问题、新兴问题,同时兼顾基础理论的耕耘。个人信息保护、区块链、互联网企业、三权分置……当年现实中密切讨论的社会经济问题,都在各所院校的论文中有所表现,可以体现学者们扎根社会现实、解决实际问题的态度。同时,各院校也都有相当比例的论文重新回顾一些经典问题,如法人分类、代理制度的内在构造、物权变动模式、金钱“占有即所有”等等,对基础理论进行重构和反思。


  3. 知名教授成为主力军,青年学者实力不容忽视。在五强院校中,作为发文主力的都是成名已久、持续高产的大家,但同时青年学者们(包括讲师、博士、博士后)也开始逐步登上学术舞台,为院校发文作出了不可忽视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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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 ✎金钟罩

本期编辑 ✎田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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