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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板开市两周年,给“硬科技”上一层税务合规底色

李雨柔 高晗 陇上税语
2024-08-26



722日,科创板迎来开市两周年

硬科技上一层税务合规底色

作者:本报记者 李雨柔 高晗

2019722日,随着首批25家企业上市,科创板正式在A股市场登场。如今,科创板迎来了开市两周年,截至今年721日,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达311家,总市值超4.7万亿元。开市两年来,科创板的硬科技底色持续凸显。数据显示,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和高端装备三大行业领域科创板上市公司数量占比约75%

业界专家提醒科创板上市公司,既要用硬科技交出一份硬核答卷,也要提高企业的合规管理水平,给硬科技上一层合规的底色,其中要特别注重做好税务合规。

研发硬科技

享受税收优惠要合规

今年4月,证监会修订《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调整科创属性评价指标体系,新增研发人员占比超过10%的常规指标,并建立负面清单制度,限制金融科技、模式创新企业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禁止房地产和主要从事金融、投资类业务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发行,进一步凸显其硬科技特点。

开市初期,证监会就明确了科创板支持硬科技的定位和目标。科创板多样包容的上市条件,满足了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科创企业的融资需求,未盈利企业、红筹企业、特殊股权结构企业等先后实现上市,科创板硬科技的成色和市场包容性逐步显现。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数据显示,十三五时期,我国鼓励科技创新税收政策减免金额年均增长28.5%5年累计减税2.54万亿元。资本市场税收专家姜新录说,科创板上市公司既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也是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受益者。从科创板的上市条件来看,多数科创板上市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还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还有部分科创板上市公司可以享受软件及集成电路行业的相关企业所得税及增值税优惠政策。

在国家各项政策的支持下,科创板上市公司在盈利能力、技术创新等方面都交出了令人满意的成绩单。上海证券交易所数据显示,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年共计实现营业收入4084.38亿元,同比增长15.51%;实现归母净利润500.86亿元,同比增长59.13%;全年合计投入研发金额384.18亿元,同比增长22.61%。同时,科创板上市公司2020年合计新增知识产权16300项,其中发明专利达到4500项。

随着我国支持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加大,科创板上市公司尽享税收优惠的意识在不断增强。安永税务合伙人陈建平提醒,享受税收优惠,合规性是重要前提。实践中,与税收优惠相关的事项一直是监管部门关注的重点,研发费用归集问题更是重中之重。研发费用纵向或横向的比较,包括本公司历史期间以及与同行业公司情况的比较;研发人员人工费用的分摊依据,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监高)的薪酬是否被纳入其中;研发费用预算的合理性等,这些都是监管部门发出的问询函中常见的问题,也是科创企业享受税收优惠过程中应当高度关注的风险点。

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的上海之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初在科创板注册上市。之江生物财务总监姜长涛向记者分享了他们在研发费用归集方面的工作经验。据他介绍,公司目前主要享受三项鼓励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生物医药企业按照3%征收率简易征收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以及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政策。

在姜长涛看来,研发费用归集是科创板上市公司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不仅是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必答题,而且可以体现公司的研发实力,有助于塑造企业强科技、重研发的形象。姜长涛说,之江生物的财务部门与研发部门密切合作,明确研发费用归集边界、制定共用费用分摊依据原则、及时归集证据文件、准确归集结果,形成了四位一体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成效。

需要提醒的是,随着监管加强,高新技术企业被取消高新资格的情况时有发生。陈建平建议科创板上市公司,要对自身享受税收优惠的适用性进行动态、充分的评估,做好研发费用归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合规享受税收优惠。

实施股权激励

涉税问题先厘清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对象范围有所扩大,增加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这一新工具。科创板在股权激励方面的创新,大幅提高了科创企业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能力,确保在核心技术研发上能够获得足够的智力保障。

最近,科创板上市公司J公司披露了其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50人,占公司员工总数的5.80%,主要包括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以外的关键业务人员和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上交所数据显示,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109家科创板上市公司推出124份股权激励计划,约占科创板公司总数的41%。绝大多数公司选择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为激励方式,激励对象涉及核心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骨干员工超过2万余人,占公司全体员工数量的比例平均为23%

安永税务合伙人陈建平分析,与其他板块相比,科创板股权激励政策亮点颇多,比如允许员工通过资管计划参与发行配售、有效期内股权激励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限额大幅提升、激励范围扩大至特定股东、股权定价具备更强灵活性等。同时,科创板优化了对上市时未盈利公司股东的减持限制,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监高、核心技术人员减持作出了梯度安排。

随着科创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日趋常态化和创新化,相关的涉税问题需要引起重视。比如,对被授予股权激励的员工来说,取得的股权收入应当以最高45%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税率缴纳税款,还是应适用20%的税率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税款?对于上市公司来说,股权激励支出能否在税前扣除,如何进行税前扣除,这些税务事项的处理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形式、是否存在员工持股平台及员工持股平台的形式等都有着密切的联系。陈建平提醒,科创板上市公司在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有必要将税收因素考虑在内,提前作出统筹安排,防范潜在涉税风险。

披露涉税信息

尽量通俗易懂有针对性

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是科创板的一大创新。科创板上市规则强调,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这五大基本原则,要求作为信息披露主要载体的招股说明书的披露,应该更加清晰、更有针对性。

前不久,监管部门要求某科创板拟上市公司,用通俗易懂、可理解的表述重新撰写招股书与技术先进性有关的信息披露,说明其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长期从事资本运作和研究工作的业界专家魏海涛分析,这一案例反映出拟上市公司在披露信息时的共性问题——专业事项表述过于复杂。在他看来,科创板上市公司应当注重专业性事项披露的可理解性,以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解释专业术语,风险提示部分可按重要性顺序排列,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这样的信息披露要求同样适用于涉税信息披露。魏海涛说,通常情况下,重要涉税信息属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应当披露的信息范围。拟上市公司与上市公司均应及时、主动、清晰地披露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性及对其依赖程度,重要税收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是否存在涉外税务争议事项,是否存在涉税违法违规行为等重要涉税信息。

毕马威税务合伙人谭伟在辅导科创公司注册上市方面经验丰富。根据他的观察,一些科创板上市公司存在涉税信息披露不充分的问题。比如,对税收优惠政策适用性的论证不够充分、对研发费用的核算归集披露不够充分、对内部交易是否存在税务风险披露不够充分等。从科创板拟上市公司接受问询的情况来看,这些涉税事项颇受监管部门关注,如果拟上市公司没能作出充分的披露,可能导致上市进程受阻。

对此,谭伟建议科创板拟上市公司,提前评估可能存在风险的涉税事项。比如,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性和持续性、研发费用归集是否合理、内部交易定价是否公允等,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在披露重要涉税信息时,要注意系统性、完整性,尤其是对监管部门可能重点关注的问题,应主动、及时地进行披露。在接受监管部门问询时,不要回避问题,以免引发更多猜测,应辅以翔实准确的证明性材料,必要时可考虑寻求专业机构的帮助。

来源:《中国税务报》20210723日“上市公司”栏目,版次:08 

     

链接:【中国税务报】投资科创板,这些税收问题值得重点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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