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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张司长解读:是否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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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

导读


   

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张峰在《税务讲堂》解读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张司长解读层次清晰,简明易懂,金句频出:

    1、有了综合税制就有了综合所得,有了综合所得就需要有年度汇算。

2、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概括为“两个基本条件、一个差额标准、两种例外情形。”

3、如何办理年度汇算?了解一个公式、注意四个项目、把握一个原则。

4、如何操作手机APP ?按照“两条辅线,一条主线”“先辅线、后主线”的脉络去试一试。

5、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或委托专业涉税机构办理,均是“代办”,个人要对申报材料负法律责任。






 

认识、做好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



大家好!欢迎来到税务讲堂。今年3-6月,我国开始了历史上首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引起社会和纳税人的广泛关注。一方面,已有不少纳税人积极办理年度汇算;另一方面,也有不少纳税人对年度汇算还不了解,比如:什么是年度汇算?平时已经由支付单位扣缴了个人所得税,还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吗?如何办理年度汇算,应该注意些什么问题?等等。今天,我们就一起走近它、认识它,希望对大家办好它有所帮助。
一、年度汇算到底是什么?今年开展的年度汇算在我国个人所得税历史上是第一次,不仅对大家是个新鲜事,对税务机关也是头一遭,它的全称是“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因此,认识年度汇算,要从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说起。
(一)年度汇算与综合税制相伴而生,是其实施的必要配套措施2019年,我国个人所得税经历了自立法以来最大的一次变革,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改革,除大家耳熟能详的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到5000元,以及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什么是分类税制?什么是综合税制?二者最大的差异就是计税方法的不同。分类税制,通俗地讲就是“单项收入,分月(次)计税;即时结清,再无后账”,比如,改革前,我们取得一项劳务报酬,由支付方按照劳务报酬的税率和计税规则,计算并扣缴个人所得税,完成税款缴纳后则意味着该办税事项的终结,再无需进行后续处理。而综合税制,就是“合并收入,按年计税;平时预缴,年终汇算”,也就是把一定范围内的收入合并在一起,以一年为一个周期,按统一的税率和规则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而在平时取得收入时,由支付方预扣预缴税款,到年终再汇总算账,税款多退少补。

过去我国一直实行的是分类税制,一类所得适用一套计税规则,其最大的优点是操作简单、容易理解,但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较弱。此次改革,为了增加专项附加扣除,更好地发挥个人所得税收入分配调节作用,引入了综合税制的概念,具体的变化就是: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这四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同时相配比地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以“年”为一个周期,适用统一的税率和规则来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平时取得这四项收入时,先由支付方(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扣缴义务人)依规定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年度终了,纳税人将这四项所得的全年收入和可以扣除的项目和费用进行汇总,收入减去费用、扣除后,适用统一的3%—45%的综合所得年度税率,计算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再减去年度内已经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年度纳税申报并结清应退或应补税款,这个过程就是年度汇算。

可见,有了综合税制就有了综合所得,有了综合所得就需要有年度汇算;年度汇算后,全年综合所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才能最终准确计算,这是税制实施的一个必要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二)通过年度汇算可以更加精准地计算税款,有利于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如前所讲,纳税人在平时取得综合所得,也就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时,要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但这四项收入往往来源于不同的单位和渠道,平时很难将它们汇总在一起,再加上纳税人还要办理各种不同的税前扣除,有的在平时未来得及办理,有的在年度终了才能有确定的扣除金额。因此,不可能所有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完全一致,此时两者之间即产生了“差额”,这个“差额”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多退少补”来处理了。比如,纳税人由于工作繁忙或者遗忘、疏漏,可享受的税前扣除在平时没有申报享受或没有足额享受;还有一些扣除项目,只有年度结束,才能确切地知道支出金额是多少,比如专项附加扣除中的大病医疗支出等,这些扣除都可以通过年度汇算来补充享受或正常办理。再比如,年度中间,有的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收入波动过大或时断时续,在收入较高或有收入的月份按规定预缴了税款,但全年综合所得的收入总计还不到6万元,减去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后,按年计算则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时,平时已经预缴的税款就需要通过年度汇算退还给纳税人了。
(三)年度汇算有具体的指向,要从收入和时间的维度把握好范围从收入项目看,此次改革后,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收入共有9类,其中前面讲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等4项并入综合所得,采取按年合并计税的方法,年度汇算的范围,就是指这四项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收入。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仍采取分类分次计税的办法;而以个体工商户为主的经营所得,按另外的规定办理年度汇算清缴,不属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的范围。此外,还有一些特殊的收入项目,按照《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可以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如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等。对于纳税人取得的、按规定可以单独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年度汇算时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也可以继续单独计税不并入年度汇算。(推荐阅读:这些工资薪金收入不计入综合所得
从时间范围看,年度汇算之所以称为“年度”,即仅限于计算并结清本年度的应退或者应补税款,不涉及以前或往后年度。比如,今年正在开展的年度汇算就是指2019年度,纳税人需要汇总计算的是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以及发生的各项费用和扣除,既不涉及2018及以前年度,也不能把2020年正在发生的,每月或每次的收入、扣除、已预缴税款等计算进去。其全称“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中的“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三个限定词,分别从税种、收入和时间三个维度明确地界定了年度汇算的范围。
二、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以怎样的脉络,如何迅速地大体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呢?可以概括为“两个基本条件、一个差额标准、两种例外情形。”
“两个基本条件”:即纳税人首先要符合年度汇算的两个前提条件。

第一,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具体的判定条件不同,所负有的纳税义务也不相同,只有居民个人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这里“有无住所”很关键,需要注意的是,“有无住所”并非是大家所通常理解的“物理性住房”,而是“习惯性居住”的概念。比如,如果因中国户籍,或者因家庭、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则认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第二,只有取得综合所得,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既然是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那么只有纳税人在2019年取得纳入综合所得范围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费收入,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个差额标准”:也就是“有差额即汇算,无差额不办理”,一般来讲,只要平时已预缴税款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就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纳税人可根据以下情形作一个初步判断。第一,平时多预缴了个人所得税,需要申请退税。只要因为平时扣除不足或未扣除等原因导致多预缴了税款,无论收入高低,无论退税额多少,纳税人都可以通过年度汇算申请退税。实践中有一些比较典型的情形,将产生或者可能产生退税,在此列出7种比较典型的情形请大家关注。(1)2019年度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2)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条件的专项附加扣除,但预缴税款时没有申报扣除的;(3)因年中就业、退职或者部分月份没有收入等原因,减除费用6万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企业(职业)年金以及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等扣除不充分的;(4)没有任职受雇单位,仅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通过年度汇算办理各种税前扣除的;(5)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年度中间适用的预扣率高于全年综合所得年适用税率的;(6)预缴税款时,未申报享受或者未足额享受综合所得税收优惠的,如残疾人减征个人所得税优惠等;(7)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支出,但预缴税款时未办理扣除的等等。第二,平时少预缴了个人所得税,应当申报补税。同样有一些常见情形,将导致年度汇算的结果需要或可能需要补税,在此列出提醒大家注意。(1)在两个以上单位任职受雇并领取工资薪金,预缴税款时重复扣除了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或者全年工资薪金合并后,适用税率上升;(2)除工资薪金外,纳税人还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各项综合所得的收入加总后,适用综合所得年税率高于预扣率等等。
“两种例外情形”,即便符合前述条件,但还有两种例外情形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第一,纳税人年度汇算需退税,但自愿放弃退税,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则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第二,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且取得综合所得时已依法预扣预缴税款,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或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免予办理年度汇算。这是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经国务院批准,在2019、2020两个年度内对部分中低收入纳税人作出的免除年度汇算义务的例外性规定。也就是说,纳税人只要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则不论补税金额多少,均不需办理年度汇算;或者纳税人只要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则不论综合所得年收入的高低,也不需办理年度汇算。


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对前面的总体判断不太确定,不记得自己全年收入到底有多少,或者不知晓怎样才能算出自己应该补税还是退税,具体补多少或者退多少,是否符合免予办理的条件,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去帮助解决:一是纳税人可以向扣缴单位提出要求,按照税法规定,单位有责任将已发放的收入和已预缴税款等情况告诉纳税人;二是纳税人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查询本人2019年度的收入和纳税申报记录;三是办理年度汇算时,税务机关将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根据一定规则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对预填的结果没有异议,系统就会自动计算出应补或应退税款,纳税人就可以知道自己是否符合豁免政策要求了,大家可以通过这个途径去试一试。
三、如何办理年度汇算?办理年度汇算大体需要以下几步:第一步,选择办理方式。一共有三种:纳税人可以自行办理;可以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此时需要将自己2019年全部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如实提供给单位;也可以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办理,此时要特别注意与受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步,选择办理渠道建议大家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一定规则给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如果纳税人不方便使用网络,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者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第三步,确定受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负责接受纳税人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况下:(1)纳税人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2)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其中,已在中国境内申领居住证的,以居住证登载的居住地住址为经常居住地;没有申领居住证的,以当前实际居住地址为经常居住地。二是如果由扣缴单位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则向扣缴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第四步,填写确认申报表。这一步很重要,尤其是纳税人自行办理年度汇算,不论是选择网络、邮寄还是现场办理,都需要填写申报表,即便是选择网络办理,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为纳税人预填了申报表数据,但纳税人仍需逐项梳理确认,申报表的填写将直接导致退、补税结果,因此这一步很关键。大家要了解一个公式、注意四个项目、把握一个原则。

了解一个公式:即,2019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19年已预缴税额。这是年度汇算退补税的计算过程,也是申报表填写的基本脉络,大家需要对此过程和公式中每一项下的基本概念有所了解,这样可以更好地理解申报表的整体架构和数据逻辑,非常有助于办好年度汇算申报。注意四个项目:申报表中的“减免税收入、大病医疗扣除、其他扣除和减免税额”四个具体项目,属于比较个性化的项目,一般不会普遍发生,只有少部分纳税人才符合填写条件。因此,纳税人对这四个项目要审慎填写。

把握一个原则:汇收支、据实填;有数据、确认填;未发生、不能填;存疑惑、弄清填。即,根据梳理汇总的自身收入、支出情况,据实填写申报表;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为纳税人预填数据的,要逐项核对确认;未实际发生的项目不能填写;若对有的项目存有疑问,可先不填写,通过正规渠道向扣缴单位、税务机关或专业机构、人士咨询,弄清弄懂后再填写。

第五步,办理退补税。如果年度汇算的结果是退税,纳税人在申报表的相应栏次勾选“申请退税”,即完成了申请提交。税务机关和国库按规定履行必要的核对程序后即可为纳税人办理退税,退税款直达个人银行账户。特别要注意的是,为避免税款不能及时、准确退付,纳税人一定要准确填写身份信息资料和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年度汇算的结果是需要补税的,税务机关提供了多种便捷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即第三方支付)等方式缴纳应补税款。

    四、怎样操作个税手机APP?

    个税手机APP提供了非常便捷的年度汇算办理渠道,受到很多纳税人的欢迎。怎样通过APP迅速、顺利地办理年度汇算呢?建议大家按照“两条辅线,一条主线”“先辅线、后主线”的脉络去试一试。

    首先,大家需要在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或各大手机应用商城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并注册登录。

    登录后,您可以看到主页面上有【常用业务】栏目,下面有【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收入纳税记录明细查询】、【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查询】4个子栏目,通过这4个子栏目,就可以完成年度汇算。

    两条辅线:也就是这里的【专项附加扣除填报】、【收入纳税记录明细查询】两个栏目。正式办理年度汇算前,大家可以先通过这两个功能模块梳理回忆自己的收入和纳税情况,补充填报需要补充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为办理年度汇算做好做准备,尽量避免在后续办理过程中再“折回”或“分叉”进行查询、补充填报操作,以便办得更加顺利。

    一条主线:即【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功能模块,做好相应准备后,就可以进入这条主线办理年度汇算申报。这下面又有两个“分叉”,也就是两种申报办理模式,分别是简易申报和标准申报。
这两种申报模式,分别适用于不同的纳税人。简易申报,是指纳税人只要填写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已预缴税额等少量必要的信息即可完成申报,主要适用于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的纳税人。这部分纳税人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足6万元,扣除基本减除费用6万元后,全年计算无需缴纳个税,平时已预缴的税款应予退还。年度汇算的结果为退税,且退税额就等于已预缴税额,结果确定、简单清晰,使用简易申报可以更好地方便纳税人操作,提高申报效率。而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在6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年度汇算的结果则可能有补有退,情况相对复杂,填报的项目必须完整,全链条涵盖收入、费用、扣除等,才能准确计算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因此就只能使用标准申报模式了。
适用何种申报模式,系统会根据纳税人的数据进行初步自动判断,因此,纳税人点击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后,展现在大家面前的只有一种申报模式,要么是简易申报的页面,要么是标准申报的页面。需要提醒大家是,如果系统的判断不全面,纳税人的实际收入额大于6万元,则需要通过点击右上角的【切换标准申报】功能,进入标准申报模式办理年度汇算。
简易申报只需三步:第一步,点击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阅读须知事项。第二步,核对确认系统预填的个人基础信息、已缴税额等数据,汇缴地可按规则进行选择,左下角是纳税人可以申请的退税金额。第三步,对上述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并对本次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进行声明,点击【确认提交】即完成申报。
标准申报需要五步:第一步,点击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模块,选择填写方式,是“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还是“自行填写”。“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是税务机关按一定规则预填申报表数据而提供的服务,不能完全替代纳税人申报。但为了能够便捷、快速完成申报,推荐纳税人选用此功能办理年度汇算。第二步,阅读须知事项。第三步,核对确认系统预填的个人基础信息,汇缴地可按规则进行选择。第四步,核对确认系统已预填的收入、费用、扣除等数据,对其中的每一项目,纳税人都可通过点击其右侧的小箭头,查看具体明细和新增相应内容。第五步,确认系统自动计算的应退或者应补税额,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并对本次申报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完整性进行声明,点击【确认提交】完成申报。年度汇算申报完成后,纳税人进行退税或补税办理,按系统提示继续操作即可。希望获得退税的,需点击【申请退税】按钮发起退税申请,并通过【添加银行卡信息】功能添加有效银行卡。有关个税APP更加详细的操作,大家可在各级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上查询、参阅有关操作指引和视频。
五、年度汇算中应注意什么?为能够顺利、方便地办好年度汇算,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几点。(一)遇问题找服务为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做了大量扎实细致的准备,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小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了很多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如果大家在办理过程中还有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各地税务机关对外公布的热线电话咨询;遇到一些个性化的问题,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通过“留言咨询”模块进行咨询或留言;若情形确实特殊,还可以就近前往办税服务大厅的年度汇算办理专区获取税务人员的帮助。此外,为避免出现扎堆拥堵,税务机关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单位,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大家向单位了解相关情况,尽量在约定的时间段内办理年度汇算,以获取更优的办理体验。
(二)办申报有责任税法规定,纳税人负有年度汇算申报的责任和义务。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或委托专业涉税机构办理,均是“代办”行为;税务机关按一定规则预填申报表,是为了帮助纳税人回忆收入、纳税情况而提供的提示提醒服务,需要纳税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逐项核对、确认,个人要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数据填写并提交后,即意味着纳税人对申报材料负法律责任。因此,大家在申报前要仔细整理、核对本人的有关信息,按照“汇收支、据实填;有数据、确认填;未发生、不能填;存疑惑、弄清填”的原则填写报表并办理申报。
    (三)退补税存差异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退的是平时预缴税款大于年度应纳税额的差额,而不是把已经预缴的税款全部退还;补的是平时预缴税款小于年度应纳税额的差额,而不是重新缴税,把这个理解了,就不会再有“为什么别人退而我需要补”“为什么别人退得多而我退得少”“平时已经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为什么还要年度汇算补税”的疑问了。因每个人的收入水平、来源渠道以及个人和家庭支出等各不相同,个体差异性很大,所以肯定会有补有退、有多有少,既不能简单类比,也不能相互攀比,更不能盲从操作。(四)操作中防风险    年度汇算的办理链条较长,在此过程中,纳税人要保护好个人信息,注意风险防范。比如,要通过各大正规手机应用市场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下载安装个人所得税手机APP软件遇到问题要及时向单位、税务机关或者税务专业机构、人士咨询,从税务机关官方网站等正规渠道学习操作指引;纳税人办理退税,只需要在申报退税时同步填写本人银行账号即可,税务机关不会通过其他任何渠道(如电话、短信等)索要纳税人的银行账户信息等等,大家要提高安全防护意识,维护好自身正当权益。
年度汇算的有关内容今天就介绍到这里,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加顺利地办好年度汇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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