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轻徭薄赋和转移支付是清朝以来中国治疆的一贯做法进一步由此上溯至清朝,我们可以看到,从乾隆平定新疆以来,除中国内地天下大乱的情况之外,轻徭薄赋和转移支付就一直是中国中央政府治理新疆的一贯做法。从财税制度发展的角度看,清朝平定新疆是新疆当地财税制度发展史上的一次飞跃。通过废除唐朝安西、北庭两都护府陷落之后新疆当地逐步引进实行的游牧政权和伊斯兰财税经济制度,在西域重建先进、完善得多的中原财税制度,清政府完成了减轻当地税负、优化财政收支结构、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财税制度顶层设计。须知,伊斯兰财税经济制度的三大基本特征是宗教神权统治、高度军事化和差别待遇,具有强烈的内生重税聚敛倾向,清政府在西域重建的中原财税经济制度基本特征则恰恰与之相反。清朝基本沿袭了明朝财税经济制度,莫卧儿王朝则是中国明清之际人口最多、经济最发达的伊斯兰国家,整理对比明朝和莫卧儿帝国,我发现,即使在莫卧儿王朝最清明君主阿克巴大帝治下,其田赋税率也高达明朝10倍以上。 (莫卧儿王朝最清明君主阿克巴大帝治下田赋税率高达明朝10倍以上) 正是在中原财税经济制度的顶层设计之下,清政府在新疆实现了大幅度的减轻税负。按《乾隆户部则例》,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清政府对新疆民田田赋额定十分取一,这一税率尚不足阿克巴大帝治下莫卧儿帝国的1/3。即使到了鸦片战争之后国势颓唐的晚清时期,实际税率(1/5)也只相当于阿克巴大帝治下莫卧儿帝国的60%。再加上清政府对新疆实施了内地承担全部军事、行政经费的转移支付政策,在新疆大规模屯垦,在当地征收的税赋基本上全部用于当地公共事业;包括甘肃省镇迪道(今日东疆直至昌吉等地)在内的整个今日新疆地区由此实现了经济社会长足发展,即使晚清时期对中国满怀侵略恶意、但具有客观精神的英俄帝国主义分子也对此赞赏不已。如19世纪下半叶活跃的英国历史和政论家包罗杰(Demetrius Charles Boulger,1853—1928年),他的《阿古柏伯克传》(The Life of Yakoob Beg)一书大肆吹捧浩罕汗国侵华头目阿古柏,但通过大量援引史料和对当时新疆本地穆斯林居民的调查,他对各中原王朝管辖南疆的实绩评价远远高于该地区游离于中原王朝有效管辖之外时期:“从八、九世纪,中国政权从中亚和西亚退出起,直到十八世纪开始,喀什噶尔和它的邻邦的历史都只是连绵不断的灾祸而已。……”……在详细描述了清政府平定南疆之后发展农工商矿各行各业、建设水利和道路等基础设施、改善吏治等实绩之后,包罗杰评价道:“中国人采取这样一些措施,使他们的统治在五十多年中成为喀什噶尔和准噶尔的幸福。”在详细描述了阿古柏统治下南疆城镇、农田、道路的残破之后,他写到清政府治疆时建设的基础设施时写道:“……从喀什噶尔通阿克苏、库车、库尔勒、喀喇沙尔和吐鲁番的大路则是筑路工程的杰作。它尽可以大胆地与罗马帝国的大路相比,这是中国人在治理国家方面的毅力、技巧、能力的不朽的纪念碑。”……这样的对照描绘评价,在全书中比比皆是。